当前,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出现了难以适应消费者审美趣味变化、受众面小、共享程度低、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魅力的发挥。在文化与数字科技融合趋势凸显、文化产业结构升级、文化消费模式和需求发生变化的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化要实现繁荣发展,必须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构建少数民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必然出路。在《辞海》中,“创造”被解释为“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强调原创性和首创性。“创新”则强调“把旧事物变成新事物”。在英文词典中,“创造”(creat或者creation)指靠想象力产生的全新东西,“创新”(innovate或者innovation)指一项新技术被首次使用、尚未被大众适应。可见,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坚持文化创造性转化,是指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矛盾发展过程中,以前人未曾有的思维、做前人所未做的事情,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充分展示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时代价值。坚持文化创新性发展,是指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方法,对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使其获得一种传承发展能力。
因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侧重于挖掘传统文化价值和人文内涵,产生新概念、新知识、新思想,把传统文化转换为现代文化和大众话语,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则强调文化价值和文化内涵的表现力、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融汇现代科技、文化创意、文化产业提高文化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使传统文化焕发新的光彩。前者表现为对传统文化理念、思维、观念的超越,是产生于本民族内部的文化自觉行为;后者侧重于各类要素优化组合,是需要依靠群体力量、多部门协作完成的系统工程。只有两者相互补充,才能构建少数民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转型的方式
(一)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大多源于采集渔猎社会、游牧社会或农耕社会。为了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需要通过历史性诠释、批判性继承和综合性创造、实践性超越等环节,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转化。
一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历史性诠释、批判性继承。历史性诠释和批判性继承主要依靠本民族权威来完成,经过他们重新解读,使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与合理内核能够被社区成员所接受,并演变为一种群体行为。比如,传统意义上的唐卡主要用于宗教教化,是不能通过交换获取钱财的。1998年,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谷的吾屯寺以寺院的名义出售唐卡来维持寺院生存。吾屯寺僧人对唐卡市场交换进行了解释:宗喀巴大师在拉萨修三大寺的时候没钱,求过财神,也向拉萨的施主化过缘,所以僧人用唐卡求财也是能被佛爷理解的。僧人的解释,使吾屯画师跨越阻碍市场形成的文化规则成为现代市场生产者。再以苗寨发展旅游业为例。按照苗族风俗,在农忙季节开展吹芦笙、跳木鼓等娱乐活动,会亵渎神灵,对农业发展不利。经过村主任和鬼师等村寨权威人物的劝导,村民开始转变观念:如“祖先定的规矩,不允许农忙时吹芦笙,是为了村寨安心耕作,而为了搞旅游业吹芦笙,本身就是工作,祖先不仅不会生气,反而会高兴”,由此,一些苗寨的传统文化成功转化为现代旅游业的一部分。
二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综合性创造和实践性超越。综合性创造,指将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结合起来,根据两方之长加以新的发展,转化成为一个新的事物。比如,有300年历史的乌铜走银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让这一绝技发扬光大,云南昆明官渡古镇65岁的传承人金永才创办了乌铜走银传习馆,先后收徒12人,并打破了传统技艺只限于家族内部的传承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传授制作工艺。再如,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乡老达保村村民李娜倮带领其他村民们在传承民歌调子《牧帕密帕》等拉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谱写和演唱了不少拉祜族歌曲。2013年,当地农民自发、自创成立了演艺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把村寨做成了企业,村民全部入股,家家户户都参与演出或做服务工作。这些创造性转化都来自于实践,既借助于传统,又超越传统,并赋予了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
(二)实现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以文化传播为主,通过文化与其他行业和新技术的结合,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是“文化+数字科技”的形式。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通过与现代数字科技、互联网结合,增强自身的传播力。比如,2016年,因与科技创新结合,传统藏戏实现了三大转变:八大剧目结束了“无剧本”的历史;实现舞台化;完成数字化。2016年3月,电脑版、WAP手机版“中国·拉萨·藏戏网”公开面世,“藏戏迷”足不出户,就可在电脑或移动客户端上观看到藏戏经典名家名段表演。同年,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也完成动画片制作,在爱奇艺等各大网站播出。
二是“文化+旅游”的形式。发展文化旅游是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有助于拓展传统文化的消费空间,如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信息消费、娱乐消费等。比如,呼伦贝尔市推出的冬季黄金旅游品牌“中国冰雪那达慕”,以北方民族生产生活为依托,既有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的舞蹈表演和民俗体验活动,还有以俄罗斯的圣诞节、芬兰的驯鹿文化等为主题的表演项目,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此外,位于呼伦贝尔草原腹地的呼和诺尔旅游景区还有滑冰、雪地摩托车、雪地爬犁、冰车等体验项目以及设施完备的滑雪场。在这里,不同文化、不同产业的跨界结合,大大增强了文化消费的 “品牌效益”。
三是“文化+公共服务”的形式。即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变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以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如,新疆石河子市社区组织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传授民间舞蹈技艺,使民族舞变身为广场舞,吸引了成百上千群众参与到跳民族舞的行列中。藏族的锅庄,蒙古族的安代舞,苗、侗、水等民族的芦笙舞,土家族的摆手舞,黎族的竹竿舞等,都因其韵律明快节奏强、动作简单幅度小,成为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广场舞。政府还可与企业合作,为居民提供文化活动信息,引导企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为文化产业发展铺路。
三、在坚持“双创”原则下构建少数民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态势良好,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但是,对于我国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宝库而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化的整体能力偏弱、发展方式粗放、产品同质化等问题比较突出。这需要在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少数民族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 利用数字科技要素创造文化产业新业态
当前,与互联网、数字科技相关的产业形态逐渐上升为主导性产业和最大的经济增长点。而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大多还处于表演、观赏的阶段,尚未进军到影视、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等主流文化产业。少数民族文化与高科技结合,不仅是简单地用新技术展示文化内容,而是以“创意+文化+科技”的方式,实现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比如,敦煌研究院推出的时长为32分钟的动画短片《降魔成道》,在尊重史实和传统文化精神的前提下,用形象、生动且故事性强的方式,为公众讲解那些鲜为大众熟知的文物知识,获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少数民族文化宝库中大量典藏、史诗、佛学、医学、诗歌、绘画等内容都未能以方便而浓缩的方式展示给观众,大多数消费者因文化知识障碍不能欣赏到少数民族文化精髓。比如唐卡艺术讲述了藏族文化起源、演进的历史,一般观众很难看懂它所表达的内容、意义和价值。所以,应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首先要让普通群众在数字化体验过程中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粹,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程度和审美水平。其次要凝练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崇尚自然、爱惜生灵、热爱生活、勤劳俭朴、各族相亲、守望相助等文化精髓,以弥补现代工业化社会出现的人文精神供给不足。比如,贵州苗族岜沙人“生也一棵树,死也一棵树”的朴素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广西巴马长寿村瑶族群众的良好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结构与和谐社会关系等,都能让消费者从少数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人文内涵中获取新的价值和力量。
(二) 加强文化产业链与品牌建设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在于“量”的增长,更应注重“质”的提高。传统文化产业化最大的挑战在于围绕文化品牌形成合理的产品结构布局和完备的产业链。创意设计是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媒介和手段,同时,历史文化资源只有转化为具有知识产权的资本要素,才能成为产业意义上的生产要素。例如,美国动画片《功夫熊猫》展示了中国的功夫文化,中国传统经典故事《花木兰》在美国被制作成动画片,都表明了文化资源具有公共性,谁拥有创意设计能力,谁就实质上拥有这些资源。目前,少数民族文化自身创意转换的能力和竞争力有待提升,大量文化资源没有发挥出生产力的要素作用。创意设计要面对时代变迁和生活节奏加快的特征,将民族文化元素简约化、时尚化,才更容易适应现代人的文化需求,更容易走进生活、走向世界。近年来,各地举办的创意产品大赛、旅游产品大赛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品牌的诞生。比如,2018年8月,51岁的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队长张雪冰设计的作品“伊林盛装”,荣获首届蒙古族时装与帽饰设计大赛成人组运动休闲装一等奖,这件作品既包含民族元素,又富有时尚感,在日常生活中穿出来也不违和,受到现代时尚人群的青睐。所以,“文化+创意设计”是确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及其竞争优势的核心支撑。
(三)不断加深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进入市场,需要注意3个关键问题:
首先,创造需求才是最好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市场销路不畅,就难以规模生产,制约着传统文化产业化发展。非遗文化项目之所以还没有能够吸引到资本的广泛关注,与非遗文化产品消费者的相对小众有一定关系。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密切关注市场营销,通过产品设计体现出它的文化价值,使其与当代人的需求形成关联,培育喜爱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艺术品的消费群体。
其次,建立符合市场营销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知名文化企业和品牌,善于运用融资等手段开拓市场。比如,2017年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建立了非遗交易板块,可为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导入基础性金融工具,并通过交易规则设计发现非遗项目的市场价值。
再次,必须重视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和权属问题。有必要建立非遗项目的准入机制,防止无序竞争带来同质化竞争、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到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民族文化“标准”近年来纷纷出台。继2012年内蒙古首发《蒙古族部落服饰》地方标准以来,针对苗族刺绣与银饰、宁夏穆斯林服饰、蒙古族马鞍具、蒙古族乐器等,有关部门一一制定出了地方标准,并出台了有关文化商标、文化专利等政策法律措施。在制定相关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好非遗权属界定工作,使非遗文化符号通过规范程序授权市场生产,进入大众消费市场。
【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大学。本文为大连市民委委托课题“大连市促进城市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机制创新研究”(课题编号:2017DLMW0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新媒体时代的跨文化交际与民族文化认同研究”(项目编号:20150805)的阶段性成果。】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