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在巴尔虎部落的生产生活中有很深的根源。巴尔虎博仪式有一套相沿已久、比较规范的宗教定制。仪式分请神、入神、送神三部分。长期以来,巴尔虎萨满兼解梦人、卜人、星者、医师于一身,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
巴尔虎博服与器具有敖日贵(神衣)、阿巴嘎拉岱(面具)、护身铜镜、彩带、三双叉角的麦呼兹(神帽)、贺赤(单面皮鼓)、达毕乌日(鼓槌)、一双豪日毕(拐杖)、四个羊拐、念珠等。 作为“博”的工具,其博服和器具绝非简单的或日常的装饰,不能随意处置。它们直接为祭祀服务,与“博”观念融为一体,成为它的象征物。体现了北方民族原始的万物有灵的观念,是自然崇拜、动物崇拜、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一个完整精神体系的物化表达。
“博”的服饰和器具是观念体系的物化载体,它们的形成与特定群体的发展、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民族特征、信仰习俗等息息相关。因此,巴尔虎博服与器具的保护和研究对一个部落的更深入、全面地理解有很大意义。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